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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8-10-25 字体: [ ]
 

类别:B

广城函〔2018154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3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回复

范雪梅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对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突出规划先行。统一编制实施《广元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方案》《广元市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技术规范》《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图例》等。二是建立运行模式。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探索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五种模式”(即:城区集中处置,中心场镇转运县集中处置,乡镇集中处置,村集中处置,农户自行处置)。三是狠抓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行垃圾分类处置、卫生保洁、检查评比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办法,创新推出“十二户联洁”机制,在全省、全市推广。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层层建立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纳入效能暗访、专项督查内容,制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明查暗访管理办法》,坚持开展季度暗访通报,对暗访排位靠前和靠后的乡镇进行奖惩。

二、关于科学合理处理农村垃圾的建议。我市始终坚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一是强化源头减量,积极引导农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在村垃圾屋张贴垃圾分类流程,引导村民自备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筐、垃圾桶,提升村民源头分类意识。二是推广清洁能源。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脱贫攻坚“六化”行动等,大力开展农村改厕、改圈、改厨工作,推广普及户用沼气建设、太阳能清洁能源技术,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清洁工程,有效促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三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纳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十三五”规划,完善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体系,规范农村生态养殖、饲料清洁化等,推进农村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

三、关于强化多元投入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一是强化政府投入。各级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将清扫保洁队伍薪酬、垃圾收集清运及环卫设施设备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印发《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全市拟投资4.2亿元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去年共争取债券资金8000余万元,重点开展农村垃圾桶、垃圾屋、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等收运设施建设。三是通过有偿服务、农村社会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农户交纳一定垃圾处理费等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屋(池)8754个,设置垃圾桶(箱)22834个,配置转运车辆4240辆,配备农村保洁人员6300余人,有村收集点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

四、关于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村民环保意识的建议。近年来,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医院、进景区、进企业“七进”活动为重点,组织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院坝会、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累计发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36万册,乡镇、村设置专栏墙报3600余期。突出环境治理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培养村民卫生习惯养成。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全面落实村规民约、“门前五包”、“庭院三清”、“十二户联洁”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极大提高了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垃圾治理参与度。

范雪梅委员,感谢你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主线,继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更大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