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多元聚合“保投入”。推动投融资改革,将探索建立农业投资公司,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的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2019年起,乡村振兴区本级财政投入年增长不低于10%。⑵压实责任“强发展”。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评估和激励约束,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增加考核权重,将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和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考核否决项,形成推动工作的倒逼机制,同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⑶优化供给“增动能”。探索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新模式,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使用“三项改革”试点,并积极争取“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全面释放农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