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137号)精神,我局联合市民政局以《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140号)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338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