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豪委员:
您提出的《采用PPP模式加快推进的建议》(提案第3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PPP模式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
我局先后对巴中、达州、广安、内江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进行了解,只有内江市招引了一家有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全额垫资安装了一部电梯,业主乘座一次收费一元,通过一年的运营,一部电梯年收入三千多元,但电梯安装企业一年的电费、维护保养费、年检费等支出达一万多元,给电梯安装企业带来严重亏损,电梯运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余的市基本都不主张由企业全额垫资安装电梯。
二、关于政府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议
我市为推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这一民生工程,市政府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7〕53号)文件,我局于2017年5月3日印发了《广元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指导手册》,对增设流程、如何申请、现场踏勘、质量监督报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竣工验收报告、协议书、业主签名表、申请财政补贴办事指南等作了统一规范。2017年5月9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委托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行政管理权限的通知》,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区并要求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快受理、快审核、快安装、快运行,确保广大业主方便出行。
谢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寇永红;联系电话:1390812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