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全面监管。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将30个县级部门、39个乡镇、807个村(社区)纳入三级监管网络,在各乡镇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⑵重点防控。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国、省控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集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67家,淘汰落后生产线13家。实施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等措施,推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污水治理,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1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⑶严格把关。全力推进全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制。执行“四个一律不批,一个限制审批”等环保审批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进口关”和“出口关”,今年来,已依法否决高污染项目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