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1-28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