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169号)精神,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148号)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1122.07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