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统计部门审定,一季度,苍溪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61元,比上年增加728元,增长9.1%,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全市1.2、0.7、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5元,比上年增加296元,增长9.7%,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9、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0.6个百分点,高于GDP增速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