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经营成本。针对企业建设成本高、用地受限等问题,免收生产性厂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实施规范化建设项目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按1万元/项目补助。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租赁时限延续、租金最低计价等供应制度,切实解决企业用地难、用地贵问题。预计今年可累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000余万元。(2)畅通融资渠道。针对以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兼并重组的综合并购出资额、并购成效等因素给予补助;针对通过担保公司进行融资贷款的收取不超过1.5%的担保费并由区财政以2%的标准对担保公司差口补助;针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企业分类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3)落实奖补政策。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购买、人才引进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按需对接,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或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5-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所有权人,按每件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四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3万元,对年实际纳税超过1000万的企业,按地方留成部分的70%对高管缴纳个人所得税给予奖励,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税收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