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18〕264号),我局以广财教〔2019〕36号下达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54.7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及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3〕180号)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