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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推行审计业务“导师制”助力审计新兵合格转变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7-09 字体: [ ]

该县印发了《苍溪县审计局“一对一”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由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审计业务骨干担任审计业务导师,对新进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提供为期3年的思想引导、业务指导和作风示范。导师均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业务骨干中选拔,并结合新进人员专业背景、特长及发展方向科学配对,结成“师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