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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对夏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7-10 字体: [ ]

一是宣传引导。由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志愿者组成20余支巡回宣传队,通过发放分类救助联系卡、宣传资料、完善救助引导牌等方式,每月走进村社召开宣讲会、巡查救助标牌,引导更多爱心群众主动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目前,已深入村社开展宣讲活动100余场次。二是精准救助。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共享网络,以市县为主,以村为单位,划分为3-5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党员干部、志愿者5—10名作为网格员,进行24小时巡查、劝导、救助。目前,仅城区救助2184人次,投入资金350万元。三是强化监督。通过定期检查、行风监督员评议、公开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对市县救助站及乡镇、医院、车站等救助点开展服务质量监督,严办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防服务“打折扣”。目前,开展各类监督活动近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