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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19 字体: [ ]

袁正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的建议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一直重视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民环保意识。一是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利用创建全国农产品安全市和全国农产品有机示范市的契机,在全市发布的60项农业主推技术中,大力推广低碳、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全程打造绿色、有机农业产品。二是大力宣传环保知识。2015年以来,全市先后派出739名贫困村驻村农技员,140个专家服务团和478个非贫困村农业技术巡回小组,农技帮扶力量在指导农户脱贫奔康的同时,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厨改厕、村容村貌整治等政策和技术;在乡镇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中,农村环保知识是必修内容之一。三是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为主攻方向,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工作重点,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注重长效,坚决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硬仗,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今后,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将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二、关于“建立有效的农村环保管理机制”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焚烧管控体系,建立完善了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医疗废物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场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正在完善中。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环保管理机制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力争建成可持续的农村环保体系。

三、关于“确实健全农村环保机构”的建议

目前农村环保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开展工作,相关工作分属生态环境、农业、城管、城建等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工作效率不高。当前正值机构改革关键时期,从目前来看,环保工作机构属于行业垂直管理,仅延伸到县。寄希望将来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会建立乡镇及村的专门环保机构,落实专职环保人员,做到工作有人管,违法有人追。

四、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的建议

由于广元地方财政非常困难,多年的实践表明,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是推动工作开展的最大动力。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项目争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今年上半年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村120个、41756户,预计到位资金5000万元;争取中央和省以上畜禽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预计可达2.125亿元;另有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各一个;市级财政预算废弃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经费400万元。今后,农业部门将继续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环保工作。

五、关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

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正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推广适用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好农药化肥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科  陈少华 联系电话:13881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