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佳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5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强基层组织,凝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强大合力”的建议
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我市致力于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切实提升村党组织领导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其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择优选好村党支部书记,注重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进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村党支部全面实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
在制定目标,稳抓落实方面,2015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广府办〔2015〕31号),我局制定了《广元市集体经济发展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同时,我市将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各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立了广元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集体经济)指挥部,重点抓好全市73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市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约13个、10万元以上村约40个、5万元以上村约70个。到2022年,全市除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以外(约10%),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3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到2025年基本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问题。在巩固提升73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基础上,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总计达到1000个,力争示范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利润5万元,集体经济带动农民人均增收600元,村公共服务支出自保能力达到60%。目前工作稳步实施、层层推进,阶段目标基本完成。
二、关于“科学合理规划,促进集体经济多元增收”的建议
全市按照“因村施策、一村一业”的要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突出产业特色优势,精准选择适宜当地特色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科学规划项目发展,招商引资、鼓励兴办实体企业,探索农产品加工、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劳务输出等新模式,逐步构建起村村联合、强帮弱、大带小、抱团发展的大格局。鼓励集体经济薄弱村利用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货农业项目;利用闲置废弃的集体资产,以村企联手共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入股或参股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企业发展相应产业;利用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一些本地资源较少、区位条件较差的薄弱村,政府整合各类扶持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集体自筹资金等,在城镇规划区、经济开发区等具有区位优势的地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跨区域抱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扶贫车间、仓储设施,商铺门面、标准厂房等“飞地”项目。发展多种经济合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园区开展经济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三、关于“加强管理,确保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发展强大助力”的建议
(一)规范集体经济收益使用
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落实集体资产管理责任,加强对村级“三资”的清理、登记、管理,形成资金积累与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加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公开公示制度,用好“互联网十监督”等载体,让农民群众参与监督。在涉及村集体经济的项目选择、策略方案,经营运行上都要经过细致的市场调查、科学评估和民主决策,确保村集体经济增收节支、健康发展。
(二)加强集体“三资”监管
我们将继续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坚决查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挪用、私分、损坏集体资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挪用、私分、损坏集体资产等违法行为。探索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免责界限。我们自身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以身做责、违者必究。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也承担了农村“三资”经营管理职责。您的建议让我们受益匪浅,您的督促让我们深感任重道远,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能力。我们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通过集体经济大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农村繁荣、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科 张宏 联系电话:18200354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