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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19 字体: [ ]


陈勇、高霞、钟元辉、丁清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广种植八月瓜的建议》(第6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相关部门到川农大、石棉县学习考察,引进技术推广种植”的建议

我局已于2017年4月按照邹自景市长对八月瓜项目的批示,组织市林业、卫计、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利州区、剑阁县、旺苍县农业局负责人和市内部分八月瓜种植业主等13人考察了雅安市雨城区八月瓜种苗繁育基地、石棉县八月瓜加工生产线和仿野生栽培基地、四川农业大学八月瓜科研展示基地,并与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进行了座谈。形成了《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八月瓜产业考察情况的报告》(广农〔2017〕84号),对八月瓜国内开发利用情况、石棉县八月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向市政府提出了“不宜大规模栽种,可作为储备产业予以支持”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

二、关于“对本市现有的野生八月瓜加以保护,组织人力对成片区域进行补种养护”的建议

我市青川县、旺苍县野生八月瓜资源较丰富,主要生长在深山老林,目前综合开发利用极少,若组织人力进行补种养护,投入成本大、收效差。为此,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一是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野生八月瓜收购。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与石棉县八月瓜龙头企业合作,尽量争取企业来广收购我市境内野生八月瓜,让周边农户认识八月瓜的效益,再对野生八月瓜资源进行保护,进而适时补种养护。二是继续深化与四川农业大学等合作,加大野生八月瓜科研开发力度,改良野生八月瓜品质,培育更适宜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促进八月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在本市现有的种植基地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建议

八月瓜为新型产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农户人工种植接受度不高,种植面积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旺苍县约200亩,青川县不足500亩。当前工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做好八月瓜引种栽培试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引种试验栽培八月瓜,观察其特征特性,做好各项数据收集、监测,为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争取将八月瓜纳入特色产业发展范围,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我市八月瓜生产基地建设及加工设施配套,促进我市八月瓜产业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特色产业发展科 李永隆 联系电话:1380812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