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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23 字体: [ ]

民盟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川沙州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经商青川县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木鱼指定通道申报点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我局积极争取省财政指定通道建设专项资29万元。2015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指定通道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按357万元的等次下达至44个指定通道检查站所在县,通过我局积极争取,木鱼指定通道申报点2015-2019年共计下达29万元建设经费,用以完善设施、添补更新设备。

(二)我局积极争取省财政指定通道建设专项资金延伸项目资金42万元。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指定通道建设专项资金延伸项目资金232万元,按21万元标准每年补助11个指定通道检查站。通过我局积极争取,木鱼指定通道申报点2015年有21万元,2019年有21万元,共计42万元补助经费,用以提升检查站设施设备和基础建设水平。

二、关于“木鱼指定通道申报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议

2014年1月兰海高速通车后,原位于国道212线的沙州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迁至青川县木鱼镇与青川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指定通道木鱼申报点合署办公。迁址后,租用农户地震后搭建的板房办公,无专门的检查场地,只能让进出四川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停靠在省道105线上接受监督检查,影响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极大。2016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木鱼镇文武村十二组岗家沟划定地块6.85亩,用于建设木鱼指定通道申报点的办公及业务用房。20163月,县发改局已经批复该项目建议书。20164月,县住建局已出红线图。20165月,县农业农村局向县国土局申请土地批复,因该地块属于白龙湖边缘区,白龙湖管理局、环保、国土等单位对土地使用批复标准不一致,故未能完成土地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

(一)青川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同白龙湖管理局、环保、国土等单位协商,完成原规划土地的批复手续;青川县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建设用地资金来源,预计土地征用及失地保险资金需393.3万元。待资金到位后,马上启动土地征用程序。

(二)由于G75高速四川省和甘肃省之间的收费站要于今年内撤销,我局将联合青川县人民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出面协调,G75高速上建立动物防疫监督站,将计划撤销的出川方向的收费站办公楼划出一部分改建为动物防疫监督站办公场所,更好的发挥堵源灭疫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

 

 

(联系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韩劼  联系电话:1898124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