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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23 字体: [ ]

江治贤、唐友海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建议》(第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发展理念”的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的关键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迅速,农资、农机、农技、物流、信息、金融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数量上和规模上均已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层次低,人员资质参差不齐、服务要求不明确、规范化程度不高、服务效果差等问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服务需求之间仍有较大差距。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积极贯彻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山区小农户高效种养难、加工升值难、产品营销难、投入融资难四大难题。拓宽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发展一批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典型,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培育服务主体”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截止6月底,全市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7家;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4333家,家庭农场4585家,其中培育国家级示范社28家、省级示范社105家,创建省级示范场72家;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720家。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9年,我市将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确保年内实现省级示范社17家、家庭农场14家的创建目标。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创业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全程服务。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加大产业联合、资源整合,支持引导龙头企业、涉农企业组建产业联盟,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协会等各类涉农市场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落实《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总结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三、关于“创新服务方式”的建议

积极探索建设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化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主体的比较优势和服务特色,建立“有进有退”的社会化服务市场机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在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的同时,实现服务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机械、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农村)金融、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体系。2019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员团组户”农业科技帮扶制度,确保全市驻村农技员到位率和专家服务团(队)服务面达到100%,建设科技示范基地15个,培育科技示范户1700户。加强植物检疫监管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动物源食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8%以上,全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围绕全市六大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职能,鼓励开展代耕代种、股份合作等方式,开展生产环节、生产要素托管,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收购加工等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年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覆盖面达52%以上。

四、关于“加强典型示范”的建议

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剑阁县全省社会化服务示范工作。优先在现代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中,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和示范主体创建行动,树立典型样板,发挥示范带动,引领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力争今年底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50%以上。

五、关于“加大政策扶持”的建议

积极贯彻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等精神,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兑现各项用电、用地、用水、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信用采集和评价制度,推行授信和信用贷款。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抵质押担保范围,开展各类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积极对接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经营主体项目库,把在基地建设、品牌打造较好、社会化服务开展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纳入支持范围,优先作为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对象。

感谢您们对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



    (联系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科  陈芳  联系电话:1335003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