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丕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12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规划龙头问题”的建议
按照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在对接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基础上,依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广委发〔2018〕10号)和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大会精神,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优先任务,推动产业振兴、建设特色农业强市,推动人才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智力支撑,推动文化振兴、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推动生态振兴、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推动组织振兴、构建乡村和谐善治新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深化改革创新、提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保障和加强组织实施十二章节对全市2018-2022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域规划。2019年5月,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广委发〔2019〕5号)文件,规划中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完成情况落实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二、关于“解决资金保障问题”的建议
全面落实“四个优先”总方针,特别是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全市健全乡村投入机制。一是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县区加大农业农村投入,落实激励政策、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生态建设、农村民生改善等。改革政府投资方式,加大专项建设资金对“三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市农业投资公司,发挥其融通资金、引导探索产业发展和品牌推广等职能作用。改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补助改股份、改基金、改担保、改分险机制。合理确定农业补贴支持重点方向,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三是创新乡村振兴投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在农业农村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要,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发展。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和地方主导产业及大中型龙头企业支持,支持重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以及涉农小微企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户发展。五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定向、精准支持乡村振兴。
三、关于“解决人和人才支撑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重视人才培养,壮大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抓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2019年,全市预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601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60人(含2018年29人孵化培训任务)、农业职业经理人50人(省级调训1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491人,并将现代青年农场主纳入省级调训计划,农业职业经理人纳入省市两级调训范围,大力培养乡土人才。二是支持各类人才返乡。积极承接省“万名紧缺专业大学生定向培养计划”,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方式,5年为基础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大学生,毕业后回原籍定向就业。实施归巢创业计划,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对乡村有情结的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退休职工等更多人才创办经济实体、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做好选拔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和选拔基层人才访学研修工作,推动人才双向流动。三是创新培养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引进,健全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来广从事科研,实现产业、项目与人才的有机结合。制定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工作,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或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农村家庭能人,建设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四是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果,大力发展“6+7”优势特色产业。做强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实现七大产业升级升值,出台支持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本地青年回乡务工创业的吸引力,从而减少农村“三留守”人员,弱化“空心村”问题,努力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五是出台优惠政策,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积极性。2017年,广元市委组织部和农工委联合出台了《广元市关于实施“壮骨引领计划”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今年年初,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又出台了《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9〕14号)文件,对人才回引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文件指出:村集体经济年纯收益达5万元以上的,可按照章程提取不高于10%的收益提高管理人员待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绩效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400元、300元,其他村干部(核定为1职)绩效补助参照村文书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换届期间,注重从优秀村党组书记、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特别是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优秀村“两委”负责人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让村“两委”干部有“奔头”,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秘书科 徐文军 联系电话:180904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