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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8-27 字体: [ ]

马昭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乡村振兴发展主力军的建议》(第1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市农民合作社得到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4333家,成员达15.9万户,其中培育国家级示范社28家、省级示范社105家、市级示范社2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我市农业规模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你提案中所提到的“人才缺乏、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融资难”等问题,这也正是当前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点方向。

一、关于“对成功农民合作社经验总结推广,‘休眠社’清理”的建议

一是加大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典型,引领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提升,今年拟创建省级示范社17家,市级50家。积极总结农民合作社成功发展经验,对于可以复制的有效推广。二是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按照中办《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重点对有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清理整顿,对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合作社,特别是组建以来未实际运作的“空壳社”和因经营管理不善已停止运营的“休眠社”,劝其主动进行工商注销,目前已注销90余家。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今年争取到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260家合作社开展质量提升。同时,印发了《加强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区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报账等及时开展检查,坚决杜绝套取国家产业扶持资金等行为发生。

二、关于“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正加快培育造就一支“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职业农民分级认定,优先把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改进农民培训方式和工作标准,增强培训实效。今年,全市拟培育评定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到2020年达到20000人,实现“一社一人”的目标。

三、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建议

一是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加大产业联合、资源整合,支持引导龙头企业、涉农企业组建产业联盟,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协会等各类涉农市场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利益联结机制“农户+”行动,支持合作社、公司、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主体与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实现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全覆盖,扩大带动主体和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今年建立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覆盖面要达到95%以上。二是加大财政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保险服务,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用地、用电等政策。建立合作社项目库,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农民合作社、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作为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对象。

四、关于“抓质量提升,加大服务力度”的建议

一是优化环境、强化服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中,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联系、指导,摸清各类合作社的需求,积极开展全程服务。积极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 中化现代农业四川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立足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围绕七大全产业链,有计划地培育壮大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搭建各类交流平台。组织大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全国各类优质农特产品推介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借助各类经贸合作平台,协助各类经营主体对接市场。三是鼓励和创建农业品牌。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321号),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单位,由市、县区政府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鼓励合作社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五、关于“完善地方法规,保障合作社良性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陆续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239号)、《广元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创建标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广府发〔201432号)等政策性文件,今后我局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充分争取上级关于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适时研究出台我市的地方法规,合力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定能成为乡村振兴发展主力军。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



(联系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科  陈芳  联系电话:1335003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