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19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广发改〔2019〕47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我市在贯彻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中,停征和调整了部分涉农收费,各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广元市2019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和《广元市2019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及时公布本地区涉农收费和价格,不得将已取消和停征的收费项目继续公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对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对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涉农收费、价格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后公示到乡镇、村组,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各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农民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要及时认真受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广元市2019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广元市2019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