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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09-26 字体: [ ]


潘庆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城区凤凰山公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建议》(第22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凤凰山公园始建于1980年,是集休闲、游乐、健身和紧急避险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性山地公园。由于历史原因,仅在公园游客接待中心入口处设有停车场,停车位仅有十余个,不能满足社会车辆停放需求。随着社会发展,驾车入园市民和周边外地自驾游客日益增多,为解决游客车辆停放矛盾,公园在园区设置数个小型停车场,以满足驾车入园游客的需要。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调查论证,一是待凤凰山公园周边条件成熟后,主动对接城市规划部门在公园外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逐步减少和取缔园区内的停车场;二是结合园区运营实际,考虑增设电动观光车游玩;三是严格执行《游园须知》,考虑每日清晨和傍晚入园散步市民较多,公园将严格实行早上08:30前,下午18:00点以后禁止社会车辆入园,以保障园内交通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杨渝,13881287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