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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0.8%

发布机构: 旺苍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0-30 字体: [ ]

2019年前三季度,该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83元,同比增长10.8%;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2.79,比上年同期缩小0.04。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98元,同比增长7.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6%;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2118元,同比增长14.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9%;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50元,同比增长17.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917元,同比增长12.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