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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0-30 字体: [ ]

黄中华代表:

您好!

您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收悉后,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村级组织建设。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带头人,采取从优秀农民工中回引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一批,从返乡居住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中选聘一批,运用“岗编适度分离”政策面向社会考聘一批,从现任优秀人员中跨村交流一批等“五个一批”方式大力配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加大对村“两委”成员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提升带头带领能力。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选派一批村党组织书记赴对口帮扶县区跟班学习,提升引领发展的能力。

(二)强化村规民约建设。市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广市民〔2018227号),启动实施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把对贫困户扶贫扶志、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酒席等纳入村规民约内容,营造良好的脱贫氛围。通过入户上墙、定期宣传、民主评议等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我局会同市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红白理事会和修订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广市民〔2019108号),指导各县区要在先行试点示范基础上,确保在9月底全面建立和规范运行村(居)红白理事会,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移风易俗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市村规民约修订率达80%,力争到2020年修订率达100%。

(三)强化基层教育我市注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创新推出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为破解群众“精神脱贫难”,出台《脱贫奔康“六化”行动之新风培育常态化实施方案》,在全市农村推行以“十个好”评比、“十颗星”量化、“10%”集体经济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新华社《内参选编》《光明日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简报》都对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经验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四)树立先进典型。倡树农村文明新风,持续组织开展“脱贫奔康百佳示范户”、农村“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身边好人”等评比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评选农村先进典型1300余人次,评选出近百人农村“孝老爱亲”模范人物。通过多种方式对农村典型模范人物和身边好人进行大力宣传,开展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在农村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全面提高村“两委”班子的领导能力。实施村“两委”班子素质提升工程,全覆盖开展村干部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

(二)强化村规民约执行。认真总结村规民约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扎实开展新的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加强村规民约宣传,提升知晓度和执行力。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惩戒激励机制,在强化刚性约束的同时,强化正面激励,继续推行道德积分激励管理办法,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三)强化先进典型带动。开展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产业示范户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弘扬正气、培树新风。依托农民夜校、乡村党校等阵地,加强思想教化,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感恩教育。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乡贤能人作用,传承优良传统,促进乡风文明。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


(附注:联系人 石斌1398128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