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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0-30 字体: [ ]

钟义华代表:

    您好!

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我市回族养老的几点建议》(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300.68万, 60岁以上老人已达60.83万人,占总人口的20.23%(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已达4.6万)老年人口比例持续提高,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医养融合发展等多种方式,建成养老机构111个,床位10629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27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9个,农村幸福院344,全市已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我市少数民族现状

我市是少数民族散杂聚居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有回、藏、羌、彝、苗、维吾尔族等32个少数民族。市内有2个回族乡、3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群众1.4万余人,其中回族1万余人,占71%60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老年人2055人,占总数的15%。除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为清真饮食外,其余的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与汉族群众基本相同。

三、下一步关于少数民族养老的主要工作

在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前提下,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加快为少数民族老人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差异化养老需求。

一是纳入总体规划。少数民族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力争在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布点规划中,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特别是回族老人养老问题,规划建设一批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相适应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等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因地制宜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回族群众聚居地养老机构规划及建设工作,在2个回族乡,采取政府投资兴办或扶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办法,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服务优质的民族养老机构。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3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在现有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内,增设清真灶或清真食堂等符合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设施设备,解决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老年人生活需要。

三是注重信仰需求。尊重并满足老人伊斯兰信仰需求和养老习俗,加强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转变养老观念。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老人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广元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822


(联系人及电话:赵骏骋  326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