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关于下达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19〕88号)下达我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954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行〔2019〕56号文件分配下达(相关单位、县区)。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801万元,市公安局10万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43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市场综合业务、市场秩序维护等监督管理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工作。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专款专用,加强管理。
附件: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