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该县营商环境,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该县于2019年12月12日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衔接,集成相关办理人员,对登记中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办理的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含地税、房管、自然资源土地利用等),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转发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