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80号)下达我市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5.35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9〕102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利州区1.5万元、昭化区1.87万元、朝天区1.68万元、经开区0.3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出。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19年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