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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健全评价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1-02 字体: [ ]

⑴确定评价等次。将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评价范围,根据各窗口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以及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等情况,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由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定。⑵扩展评价渠道。评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窗口二维码等线上渠道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评价渠道,对有关部门窗口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⑶严格督促整改。由各服务部门(单位)自行开展“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等差评核查整改工作,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的,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在15个自然日内回复;对已办结的“差评”问题,开展电话回访、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回复率达100%、回访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