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3-12 字体: [ ]

根据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5号)下达我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93.13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20〕19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区。其中,利州区2875.66万元、昭化区940.33万元、朝天区977.14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