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工商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该公司自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对供区内工商企业用气提前执行淡季销售价格。
据悉,该公司将对工业用户生产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从现行3.00元/方下调至2.60元/方,单位下调0.4元/方;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从现行3.29元/方下调至2.91元/方,单位下调0.38元/方;对医学隔离点和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非居民用气,从现行3.29元/方调整至2.57元/方,单位下调0.72元/方。
同时,对2月22日至3月11日期间已购气的非居IC用户及已结算的非居抄表用户,将在下一次购气或缴费时通过按日折算方式进行气费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