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分类制定。按照县乡党政、县级部门和企业3类主体,“采取3+N清单”模式,分别制定党政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3大类清单,明确党政责任人职责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并督促企业建立责任、工作、应急3小类清单。计划8月初前完成所有清单制定。⑵重点推进。在全县18个领域开展清单制定,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各确定1-2家企业为全县清单制管理示范企业,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清单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县56家企业全面启动清单制工作,已确定1家矿业公司为试点企业。⑶强化督导。成立15人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督导组,通过日常检查、暗访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按照行业领域和乡镇片区,分别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单制管理工作。目前,已开展督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