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领导包挂联系。实行“1矿1联系领导”跟踪管理制度,安排7名区领导包挂联系9家煤矿,建立包挂检查登记表,制定标准化生产、班子队伍建设等7项检查内容,明确每月至少开展1次包矿检查。⑵多级远程监测。计划投资1000余万元,在7月底前升级改造各煤矿瓦斯、人员定位、视频监控3大系统,全部接入省、市、区3级安全生产网络监控监管平台,联合远程监测煤矿地面、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实现监管无盲区。⑶对症分类处置。将不能正常复工复产的5家煤矿列为A类,将具备条件可以复工复产的4家煤矿列为B类,划分低、一般、中等、重大4个安全风险等级,因矿制宜采取原规模保留、年内关闭等5种方式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隐患51个,复工复产3家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