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横幅、船只喇叭、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夯实群众基础。截至目前,开展下乡普法宣传6次,媒体宣传报道2次,制作横幅4幅,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船只喇叭宣传60余小时,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2)加强巡查。联合白龙湖保护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和库区乡镇,研判明确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监管对象,对重点区域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24小时高频次检查巡查、驻守检查,确保禁渔期不出现违法捕鱼行为。(3)加强执法。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白龙湖水上派出所等多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惩处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涉嫌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快艇100余次,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没收鱼竿10根,劝离游钓人员1300余人次,拆除违规搭建垂钓平台14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