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充实运行力。对首次通过自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外贸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生产型外贸企业、贸易型外贸企业每出口1美元,分别奖励人民币0.04元、0.02元。⑵增强突破力。外贸企业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1亿美元,将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补贴。⑶提升竞争力。将2家外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海外市场拓展项目、中央外经贸项目重点支持范围,支持其技改升级;将3家本土重点企业纳入年度申报中小企业海外市场拓展项目重点支持范围,支持其开拓境外市场。截至目前,解决奖补资金430余万元,实现出口总额548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