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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对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1-18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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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市民函〔2020〕112号


广元市民政局

对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冷运强、谭守彬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被撤并乡场镇社区建设管理的建议》(第24号提案)已收悉。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确定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等28个调研课题由市级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支持被撤并乡场镇发展的举措的意见建议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即将正式印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明确乡镇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安排,明确镇(乡)域内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镇(乡)域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殡葬、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各县区结合撤乡并镇改革实际,可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可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或乡镇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由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全市暂未启动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启动了4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分别是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柳垭村、剑阁县下寺镇双旗村、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青川县青溪镇金桥村,目前规划方案已完成编制,预计年内审批。

二、关于配强场镇社区管理力量的意见建议

按照省委《关于完善以城镇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意见》(川委办〔2016〕44号),所有城镇社区的专职工作者按党组织书记、主任和1名专职干部3职计算;常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社区增配1名专职副书记。另外,城镇社区“两委”职数设置主要根据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进行确定。下一步,结合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各县区对人口数量多、幅员面积大、工作任务重的城镇社区,在干部职数设置区间内可适当予以倾斜。

在新一轮社区“两委”换届中,各县区将根据工作需要,在社区书记无合适人选,以及工作矛盾较复杂的社区,可以从本次改革分流乡镇干部中,选派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同志到被撤并乡场镇社区任党组织书记,但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组织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指导社区探索组建由社区干部、有威望的乡贤人士、居民代表等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协助社区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丢乱倒等行为。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5〕62号)明确了将逐步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劳务服务六个方面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广财综〔2018〕172号)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医疗卫生、残疾人福利共公就业等纳入了指导性目录。但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小,财力十分薄弱,财政保障十分困难,目前乡镇、村(社区)政府购买服务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基本运行等主要靠上级财政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最急需、最广泛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以公益性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和领域,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三、关于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的意见建议

两项改革实施以来,我市各县区在盘活、处置镇村闲置资产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并根据撤并镇村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现状,结合实际,按照处置难易程度,实行分类指导,多渠道、多元化盘活处置闲置资产。一是调剂使用一批。将距离新成立乡镇较近的闲置房屋资产,调剂给新成立社区、村委会使用,解决办公用房、职工周转房不足问题。二是经营盘活一批。将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地区的闲置资产,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产业等,租赁给有开发能力的业主,或者与农村经济主体合作,投资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服务业。三是改为公益性服务场所一批。将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处置难度大的房屋等闲置场所改作便民服务代办站、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四是公开处置一批。通过调整规划变更土地性质,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增加财政收入。五是报废拆除一批。对存在安全隐患无维修价值的危房资产按规定程序报废拆除,复垦增加土地指标。下一步,一是针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农村代理记账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监管。二是建议省上统一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国有资产和村级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乡镇和村级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建议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针对乡镇办公用房建设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开通土地批文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权属证明,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四、关于探索开通公共交通线路的意见建议

2019年2月1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客运的公益性定位和县、区政府在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农村客运发展的公共财政补贴保障机制和扶持支持措施,市级层面建立了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区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发展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配套政策,足额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按照不低于其保险保费金额70%予以补贴”的政策规定,并将承运人责任险和交强险纳入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保险保费补贴范畴。积极争取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公共财政补贴机制,对未通客车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的,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照每车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发放运营补贴,补贴给客运线路经营者。目前,全市共开通城乡一体化公交线路75条、投放公交客车308辆,覆盖32个乡镇和134个行政村,基本形成了以县、区政府所在地为中心,以城乡客运站为依托,县乡村公路为纽带,连接城乡、车型配套,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出行需求的农村客运网络。

为了进一步增强增强农村客运的服务能力一是积极调整农村客运结构,改变“定时、定站、定线”的传统运行方式,以公交化、区域化、网络化为方向,建立以公交客运、班车客运为基础,以预约响应式客运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客运发展模式。二是大力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地区持续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对于地广人稀客流量少但存在区域化、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建制村,实行区域化经营和开行赶场车、周末班、电话或网络预约等多元化运输产品供给方式方便群众出行。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交通”,进一步建设完善客运站信息管理系统、车辆卫星定位与调度系统、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公众出行信息及服务投诉系统。并在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全面提升综合信息化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简化农村客运线路审批程序,扩大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许可范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与公安交警、安监及乡村政府等部门的联合审核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审核,确保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等相匹配,预防和减少农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六是推进各县、区健全“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农村客运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广建立由乡镇政府牵头,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农村客运的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管,不断提高农村客运服务安全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殷蛟 联系电话:0839-326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