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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 对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1-18 字体: [ ]

(B类)
广市民函〔
2020〕114号



广元市民政局

对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唐法广、王莉沙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 “后半篇”文章的建议》(第72号提案)已收悉。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政务资源服务中心等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确定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等28个调研课题由市级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统筹指导,分类施策,妥善处置利用好闲置资产的意见建议

两项改革实施以来,我市各县区在盘活、处置镇村闲置资产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并根据撤并镇村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现状,结合实际,按照处置难易程度,实行分类指导,多渠道、多元化盘活处置闲置资产。一是调剂使用一批。将距离新成立乡镇较近的闲置房屋资产,调剂给新成立社区、村委会使用,解决办公用房、职工周转房不足问题。二是经营盘活一批。将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地区的闲置资产,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产业等,租赁给有开发能力的业主,或者与农村经济主体合作,投资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服务业。三是改为公益性服务场所一批。将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处置难度大的房屋等闲置场所改作便民服务代办站、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四是公开处置一批。通过调整规划变更土地性质,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增加财政收入。五是报废拆除一批。对存在安全隐患无维修价值的危房资产按规定程序报废拆除,复垦增加土地指标。下一步,一是针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农村代理记账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监管。二是建议省上统一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国有资产和村级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乡镇和村级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建议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针对乡镇办公用房建设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开通土地批文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权属证明,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二、关于健全便民惠民机制,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的意见建议

为积极顺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新变化、新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今年省、市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相关指导意见和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6月1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了《2020年基层便民服务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中对保留、撤并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均分类提出了以下要求:1.被撤并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改为便民服务代办站,做到服务点位不撤、地址不改、用途不变、场地设施不被侵占或挪用、服务功能不减、服务质量不降。2.原两个以上建制村撤并为一个村的,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可合并为一个,设在撤并合建后的新建制村。被撤并村原有的便民服务代办站,各乡镇可根据各地实情撤销站点,也可结合便民、利民的需要予以保留,原则上名称统一为“XX乡镇XX村XX便民服务代办点”。被撤并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如撤销也必须做到站撤而服务不撤。3.明确代办站基本条件,达到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基本的设施设备、有规范的标识标牌、有稳定的代办人员、有公开的服务电话、有实在的代办事项、有便民的服务制度、有可查的代办结果等。4.结合实际将农民工服务保障、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保医保、卫生健康、农房用地、林牧业、涉农补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网格化服务、水、电、气、广电、通讯等生活配套业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代办站委托办理、代办。5.实行专(兼)职代办员定人坐班制或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在服务点外醒目位置公开坐(值)班表、代办人员联系电话和服务热线、监督电话。优化办事流程,健全坐(值)班、咨询、代办协办等各类服务制度。6.组织开展咨询接待、政策解答和受理、办理(代办)、协办、帮办服务,确保办事群众能就近找得到人、办得到事、办得成事。采取村干部到被撤并村轮流值班、各小组长包片代办服务等办法开展被撤并村代办、协办、帮办便民服务,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代办服务,方便基层群众。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镇村便民服务建设工作,7月9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会,制定了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了中心县级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加强县区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形成市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镇村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工作,今后,将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智能化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关于激励富余乡镇干部、精简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的意见建议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改革以来,针对“富裕”乡镇干部的使用,主要采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片、乡镇干部包村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乡镇干部的统筹使用,强化抓乡促村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退居二线老干部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我们鼓励乡镇党委在综治、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为退居二线的老干部提供平台,持续发挥余热。

对分流村干部,加强管理使用,促进作用发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未担任村常职干部,但继续担任村监委负责人、村扶贫专干、村民小组长外,将根据个人能力特长、身体情况,安排担任村网格员、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员、村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农民夜校授课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职务,按程序吸收进入村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村志愿服务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继续发挥作用。二是分流村干部是党员的,将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包户包人等方式,引导参与村级治理、服务群众,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市委组织部也将在近期下发《关于加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分流村干部过渡期管理和作用发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过渡期分流村干部管理。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殷蛟 联系电话:0839-326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