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经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未来气象条件,按照《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广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月25日18时解除1月22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继续抓好春季蓝天保卫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和五个三攻坚措施落实,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广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