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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2-20 字体: [ ]

广府函〔20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督查室关于全面清理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自主经营等行政行为的督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7〕18号)自即日起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