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工作专班。抽调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30人,组建6个审计调查组和29个乡镇自查组,采取自清自查、全面审计、组织抽查、指导督察等工作程序,于2月底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调查审计,核实机改后29个乡镇截至2020年底资金、资产和债务等情况。截至目前,上报自查报告 29份。(2)确定审计重点。重点核实机构人员编制、资产存量、债权债务等8项内容,分类建立明细台账,全面掌握县乡机构内控制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同步核实2020年审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乡镇审计面100%覆盖,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3)强化结果运用。抽调目标督查、审计、财政等单位工作人员组建督导组,负责督导进度,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县财政局和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县级主管部门延伸到乡镇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负责延伸到乡镇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移交工作,分块负责清理工作,确保审计任务顺利进行,并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用依据。截至目前,开展督导40人次,指导和解决乡镇撤并后面临的财务合并、乡镇延伸机构资产划转、债务清理等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