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243号),市 财政局近期以广财教〔2021〕9号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118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附件: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资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