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健全服务机构。新成立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承担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各方面职能;乡镇成立农民工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人社工作站,配备乡镇、村(社区)人社业务专(兼)职经办人员171名。⑵梳理服务事项。重新梳理区、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精简合并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全面下沉,明确经办主体和责任,并上墙对外公开。目前,乡镇经办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清单34项,村(社区)经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等服务事项清单8项。⑶举办业务培训。针对乡镇、村(社区)两级经办服务事项和工作实际,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网络系统操作等方面内容,从理论到业务经办,分2批次对139名村级协办员、32名乡镇人社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