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上门办。对一个月内通过电话、网络咨询的群众进行回访,收集法律援助需求,对因行动不便、生活困难、路途偏远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到群众家中进行受援登记,现场指导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协助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并进行优先指派。目前,已有11名群众在家中成功申请法律援助。⑵容缺办。在受援群众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情况下,启用“容缺受理”机制,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予以指派,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事后由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今年以来,已有16名群众通过“容缺受理”机制成功申请法律援助。⑶延时办。开通周五午间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午间无休受理各类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对法律援助需求迫切的群众提供周末加急办理服务。目前,开展“周五延时便民日”4次,接受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环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