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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小水电清理 整改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6-04 字体: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小水电清理整改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23号)、《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川水函〔2019329号)和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认定的退出电站情况,经研究,下达各县区2021年小水电清理整改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落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指示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盯限期退出类小水电,积极开展清理整改“回头看”,高质量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小水电整改及遗留问题处理负总责。市级相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专门报告,专题研究。市政府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研究,统一调度,做好资金保障,明确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任务清单。严格工作标准,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事项和个人,坚决不能出现降低标准、推诿塞责等情况。

三、统筹使用资金。突出对小水电清理整改的奖补,引导激励各地担起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力推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省级奖补资金由市围绕小水电清理整改,统筹安排使用,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重点用于妥善解决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在内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含已开展了前期工作不再继续建设的小水电),彻底解决小水电遗留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控。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利益群体复杂,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政策要求,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处置程序,依法依规清理整改。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止大规模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巩固清理整改成果,抓牢生态流量这个“牛鼻子”,落实监管措施,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控监测,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持续修复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河流生态用水,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六、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相关规定,管好用好奖补资金,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加强对奖补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监控和管理,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小水电清理整改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