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预约服务。在2月14日、5月20日等特殊婚姻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可提前30天到婚姻登记处现场预约。经审核,证件、资料合格并完整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后,可持预约单在预约时间当天直接办理。⑵拓展服务。对老年人群、聋哑人群等特殊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填写表格、人脸识别、指纹录入等程序专人跟踪指导。⑶贴心服务。在大厅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为群众提供结婚、离婚、补领登记证的相关告知书和离婚冷静期的办理流程告知书,并在咨询台备有老花镜、医药箱、饮用水等,方便群众取用。⑷简化服务。对婚姻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登记处结合当事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关系和所提供资料,通过比对婚姻登记网络信息平台信息,简化婚姻登记档案提供流程,尽量给予一次办理,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