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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 123 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8-02 字体: [ ]

王红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第1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工程,始终将其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2015年,我市启动利州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后,历经扩大试点到全域推进试点再到国家整市试点,历时5年,于2019年底顺利通过国家整市试点验收,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出了“三建三强夯基础,三确三创明路径”的改革经验,探索出了一条适合盆周山区的产权改革路径,被评为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市级突出单位。就您的相关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建议

(一)试点先行,夯实改革基础。2016年,利州区圆满完成全省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在工农镇小岩村登记注册全市首家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当年实现股权收益分红5.8万元。在完成利州区试点基础上,我市在各县区选择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村集体资产较多、改革愿望强、村组干部得力的村扩大试点范围,共确定60个试点村,涉及39个乡镇、402个组,实现改革试点覆盖所有县区。

(二)由点及面,全域推进改革。2017年,全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集体经济组织1089个,所有建卡贫困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总收入达808.9万元。初步探索出“三确三创”改革路径,即确定集体资产、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确立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创新脱贫攻坚扶贫机制。

(三)把握机遇,强力推进整市试点。2018年,我市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50个整市推进试点市之一,并于2019年底通过试点验收。全市应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39个乡镇、2579个村、16365个组,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累计清理核实集体资产173.4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1万人。

二、关于“农民主导,政府推动”的建议

(一)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包办代替。在统一政策基础上,从改革调研到方案和章程制定,从成员确定到股权量化和设置,均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明确要求村、组改革小组成员必须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群众(非村、组干部),全程参与资产评估、成员确认、台账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改革民主参与、公正透明。

(二)坚持高点谋划。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市委书记亲自抓专项改革台账,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每个村落实了1名乡镇干部组建清产核资工作组,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抓改革的工作体系。同时,市、县财政安排每个村2—5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突出群众监督。创新实施“阳光票务”+“三榜公示”监督机制,凡涉及资产评估、成员认定、股权量化等重大事项,全程公开征询群众的意见,一律通过村民代表民主“阳光票决”机制投票决议,改革成果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三榜公示”通过,确保改革过程公开公正,结果真实准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改革工作。

三、关于“把握重点,分类指导”的建议

全市已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239个乡镇、2579个村、16365个组(“两项改革前”),村与村的情况有差异,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农民群众意愿诉求多种多样,因此改革中针对不同的村社特点,确定了差异化的改革重点。对经营性资产较多的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重点解决成员边界不清、资产家底不明的问题,明晰产权关系,量化资产股份。对经营性资产较少或没有的纯农业村,重点核查确认“四荒地”、机动地等未确权到户的资产,盘活闲置资源,发展股份合作,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着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股权设置和收益办法。

四、关于“抓好关键,通盘考量”的建议

(一)严把清产核资关。按照“编制方案、内清外核、估算价值、张榜公示、建立台账”五步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完善全市资产台账。重点清查核实了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对资源性资产进行实地核实登记,对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账内清理、账外核实,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全市累计核实集体资产172.4亿元、资源性资产2174.9万亩。

(二)严把成员确认关。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一县一策、一村一标”科学规范确认成员身份。截至目前,已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1万人,占全市乡村人口总数的102.8%。

(三)严把股权管理关。按照“确权到户、量化到人、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坚持“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全域实行不随人口变动而调整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将三类资产“一个标准”均等量化到成员,对资源性资产实行计量按“份”量化,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行计价折“股”量化,建立完善了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台账

五、关于“立足现实,谋划长远”的建议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脚点和主要目的之一。基于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必须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高质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自我保障服务能力。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足功夫。

(一)完善人才支撑体系,突破集体经济发展“难点”。大力实施“归巢创业行动”“人才回引计划”,积极引导和扶持有能力、有文化、有抱负的在外创业人士和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带头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

(二)聚力推进政策配套,疏通集体经济发展“堵点”。建议和呼吁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法》,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相关权益等内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放宽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项目种类限制,允许参与项目公开竞标投标加强部门协调衔接力度,推动税务等行业部门认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有效参与市场活动提供保障。

(三)着力健全制度机制,消除集体经济发展“盲点”。探索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鼓励各县区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盘活集体“沉睡”资产。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

当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动力不足、人才培育难、主体带动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聚焦聚力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导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集体资产经营权,大力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产,引导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发展,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让集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持续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