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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8-13 字体: [ ]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市民函〔202185

广元市民政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6号建议答复的函


袁正军代表:

您好!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6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7个(昭化区1个、旺苍县2个、苍溪县4个)。设计墓穴位46200个,已安葬3909个。今年已向上争取在建农村公益性公墓4个(利州区雪峰街道大石镇前哨村田儿湾农村公益性公墓、剑阁县元山镇福泉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旺苍县普济镇金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苍溪县元坝镇三里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苍溪县东青镇蚕丝观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公墓建有节地生态墓区,设计墓穴位9060个。

二、关于加强规划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增农村公益性公墓15座。按《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设置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兴办,为本乡镇村民提供服务。但长期以来,乡镇、村级经济十分薄弱,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保本微利,公墓维护管养资金、应急灾害处置资金少有出处。从现有7处公益性公墓来看,维护经费主要由省、市、县财政保障,“造血”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积极推动我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着力在设施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监管执法等制约殡葬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加强力量统筹、资源整合和政策衔接,规划统筹公墓用地。二是按照节地生态、规模适度、公益惠民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加快实现农村居民安葬生态化、祭扫便利化、服务普惠化。

三、关于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

从现有7处公益性公墓来看,由村(居)委会管理,管理水平不高,墓区显得零乱、荒芜,特别是在村镇自发形成的安葬地演变而来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尤为明显。虽经民政部门多次发文开展专项整治,有所改善,规范了管理,但对已形成的超大墓、异型墓整治手段不多。下一步将加强管理,指导乡村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或村村联建等方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设置公益岗位、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农村墓地无人管的现状。

四、关于强化宣传的建议

用好传统和现代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精神,向群众宣传骨灰进公墓(骨灰堂)安葬(放)的好处和意义,不断增强人们节地生态安葬的意识,引导百姓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当中,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今年,全市设宣传点15个,悬挂宣传标语15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规范祭祀通告7000余张,设置指引牌1000个,出动宣传车280余台次,深入全市各乡镇开展殡改宣传,接受群众咨询解答近1.5万人次,殡葬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文明殡葬共识已成社会主流。

五、关于加大散葬乱埋的监督和管理的建议

目前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同时,已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项目化试点,将殡葬服务前伸,送到群众身边。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或社工机构承接项目,面向群众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服务信息供给、协助居民办理丧事等便民服务,解决群众与殡葬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断层,实现殡葬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