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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8-23 字体: [ ]

广住建函〔2021〕239号

王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市屋顶绿化的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鼓励屋顶绿化的相关政策”的建议

我市现行的《广元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规定,建设项目实施的屋顶绿化最高折算比例为35%。为不断提高建设单位实施屋顶绿化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我局正牵头修订《计算规则》,拟将规则中屋顶绿化折算比例提升至60%,将立体绿化折算比例由30%提升至40%,同时计划取消屋顶绿化纳入绿地面积计算的部分限制条件。预计新的《计算规则》将在本月内出台实施。

二、关于“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民支持的有力措施,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创建绿化屋顶活动”的建议

今年,我局会同市妇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倡导开展“创绿化家庭 建美丽阳台”城区环境美化行动的通知》,现正在起草《关于开展2021年度“最美阳台”评选活动的通知》,下一步将通过技术指导、现场及网络评比、植物奖励等方式,引导市民大力开展阳台及屋顶绿化。今后,至少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扬活动,通过“最美阳台”活动开展不断推进屋顶绿化建设。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