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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26 字体: [ ]

A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财办函2021〕10号


广元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25号提案

答复的函


张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的建议》(第12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老年大学财政保障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整合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努力保障市老年大学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将市老年大学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2021年安排市老年大学基本支出预算153.31万元,其中:安排人员经费预算105.39万元,全额保障了老年大学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安排其他公用支出47.92万元,用于单位运行和开展日常各项教学任务。二是2021年安排项目资金预算160.6万元,加强老年大学的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老年大学教学设施设备添置和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二、市老年大学收费情况

经调研,市老年大学目前实行的每生每学期50元收费,不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未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这部分资金属代管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由单位支配使用。目前市老年大学代管资金账户中尚有11.64万元结余未使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央、省资金争取力度, 提高我市老龄资金总量,督促市民政局在中央、省资金分配中逐步提高老年教育资金的比重。

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教育。充分激发社会资本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与市老年大学合作,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推进空中课堂、网络课堂、在线学习等远程教育方式,大力运用读书讲座、参观展演、社区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第二课堂教学方式,丰富老年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升教学效果和办学质量。

三是督促市老年大学做好教学成本核算,积极与发改、物价等主管部门对接,明确收费标准以及费用使用范围,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树立品牌,打造符合广元特色的老年大学。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