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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2-01 字体: [ ]

为大力支持各县区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下达各地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精准安排使用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继续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县区,可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统筹整合使用市级衔接资金

三、各县区要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合理制定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陈思伊,联系电话:0839-3265379,QQ:1972326889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