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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持续推进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2-24 字体: [ ]

⑴工业源细排查。对全县所有涉气污染源企业进行大排查,由县生态环境牵头联合经信、发改等部门就企业原辅料、产品、使用能源等内容进行联合抽查,引导组织企业进行自查。目前,累计排查企业100余家,经过比对筛选,将72家企业纳入涉气污染源填报。⑵工业源大整治。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核实,确定重点监管企业14家。⑶工业源严监管。加大工业源日常监管力度,采取双随机和夜间抽查方式,通过查看企业污染防治、台账记录、排放达标现状等内容进行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对偷排、漏排企业“零容忍”。